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20号。
联系电话/传真:0731-28685575。
电子邮箱:Office_ZZGJJ@126.com。
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请拨打服务热线0731-12329。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中国株洲”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单位子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gjj.zhuzhou.gov.cn/。
2.中心信息查询系统(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触摸式电脑)。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受理机构:办公室;
办公地址: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06办公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传真:0731-28685575;
电子邮箱:Office_ZZGJJ@126.com;
邮政编码:412007。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免费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告知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②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③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单位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⑥本单位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⑦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四、监督方式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开权利人可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单位机关党委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28685590,办公地址: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02办公室,邮政编码:412007),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民 | 姓名 | 工作 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 号码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其他 组织 | 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信息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
申请时间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选填部分 | ||||||||||
所需信息的 索取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