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
现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2年9月28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株洲市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2021年版)》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着力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中心文明建设成果,为提高中心干部职工文明素养、树立中心良好形象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创建株洲市文明单位。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根据《株洲市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2021年版)》要求,制定《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文明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如《株洲市文明(标兵)单位测评细则(2021年版)》有调整,届时将对相关工作任务予以调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工作机构(另行文),由党组统一领导中心文明建设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各负其责,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投身中心文明建设,确保“人人都是参与者、个个都是主力军”。
2.注重工作实效。文明建设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方案)、有实施、有效果、有资料。要把规定工作做齐,把亮点工作做足。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工作任务逐项落实,没有明确工作任务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将资料反馈到相应责任部门,确保按期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加大工作宣传。要多渠道向中心干部职工展示中心文明建设成果,为中心文明建设工作提供舆论支持。要积极向上级部门总结、推介中心文明建设工作先进经验。
4.严格责任落实。把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任务完成不力、办事拖拉、推诿,影响中心文明建设工作进度和效果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