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各党支部民主推荐,中心机关党委考察、审核,确定了9名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先进党支部为拟表彰对象(排名不分先后)。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排名不分先后)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至6月29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或电子信函的形式向中心机关党委反映。
附件: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两优一先”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共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