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5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党费、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及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中央、省驻株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
为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央组织部要求,现就面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公示2015年度中央组织部代中央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中管党费”)、省委组织部代省委管理的党费(以下简称“省管党费”)、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党费(以下简称“市管党费”)及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2015年度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公示范围
市直各单位及中央、省驻株有关单位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
三、公示方式
市直机关工委将《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及《2015年度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发至各单位,同时在市直机关党建QQ群公示。
各单位通过以下方式将《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及《2015年度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向单位所属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一)各单位在机关局域网、内部网上进行公示。
(二)在网络不能覆盖的地方和单位,可通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文件传阅等方式进行公示。
四、公示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9月13日(7个工作日)。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迅速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传达本通知精神,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公示中要密切关注党员反映,加强舆情管控和引导,防止出现负面炒作。
(二)请市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于2016年9月6日前,将本级党组织管理的党费收支情况向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
(三)请市直机关各单位于2016年9月14日前,将党费公示情况及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附件:1.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2.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3. 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4. 2015年度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中共株洲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中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收入36755.3万元。其中,各地区各系统(部门)上缴党费35392.8万元,党员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578.2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784.3万元。
二、中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中管党费支出1415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9698.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8.5%。其中,2015年春节前,拨给31个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系统)6670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31个省(区、市)3000万元,用于补助发放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建国前入党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赴基层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发放慰问金28.4万元。
(二)补助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基层党员教育设施支出80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7%。其中,拨给西藏500万元、新疆300万元,用于补助地震灾区受灾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三)党内表彰支出108.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8%。用于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奖金支出60万元,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表彰支出46.9万元,向“全国优秀组织工作干部”卢玉宝同志家属发放慰问金2万元。
(四)党员教育和其他支出354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其中,用于补助党中央有关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经费支出2663万元;用于开展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800万元;用于补助全国党建课题研究经费支出80万元。
附件2
2015年度省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省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省管党费收入总额3209.4万元。其中,中央组织部下拨党费208.8万元,各地区各系统上缴党费2905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27.8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67.8万元。
二、省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省管党费支出237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43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8.2%。其中,2015年春节拨给14个市州和各系统等428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14个市州4万元,用于补助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二)党员教育支出683.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8.8%。其中,用于补助各市州各系统开展农村党员冬春训和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经费365万元;用于开展纪检、老干系统党员教育培训支出65万元;用于购置电教设备及课件资源制作经费支出100万元;订购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60.8万元;向贫困地区和困难企业党组织赠阅《人民日报》和《湖南日报》33万元;用于补助全省党建课题研究经费15万元;用于支持省委党校办报补助5万元;拨给新疆吐鲁番地区、西藏山南地区各10万元,花垣县让烈村20万元,用于支持对口援建、扶助地区党员教育活动。
(三)上缴中央组织部862.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6.4%。其中,上缴我省年度党费839万元,上缴我省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23.9万元。
(四)拨付370万元纳入省党内关怀帮扶资金,占支出总额的15.6%。
(五)返还湘西自治州上缴党费2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
附件3
2015年度市管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管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市管党费收入总额538.7万元。其中,省委组织部下拨党费45.2万元,各地区各系统上缴党费487.4万元,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4.1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2万元。
二、市管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市管党费支出47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110.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5%。其中,2015年春节拨给9个县市区、云龙示范区和各系统109.5万元,用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拨给9个县市区1.4万元,用于补助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生活补贴。
(二)党员教育支出119.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5.4 %。其中,用于补助5个县市开展农村党员培训经费12万元;用于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支出11万元;用于购置电教设备及课件资源制作经费支出7万元;订购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89.8万元
(三)上缴省委组织部174.1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7%。其中,上缴我市年度党费170万元,上缴我市党员个人自愿多交纳千元以上党费4.1万元。
(四)拨付67万元给9个县市区,占支出总额的14.2%。其中,用于修缮基层党员教育设施38万元、修缮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24万元,用于破产改制企业党员教育活动经费5万元。
附件4
2015年度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支情况
一、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入情况
2015年,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收入总额171.03万元。其中,市委组织部下拨党费3万元,各单位上缴党费167.32万元,党费存款利息收入0.71万元。
二、市直机关工委管理党费支出情况
2015年,市直工委管党费支出106.7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
(一)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22.73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1.3%。全部为春节期间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二)党内表彰支出5.0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7%。全部为七一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党员教育支出2.4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3%。其中,用于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培训支出1.9万元;订购党报党刊及党员读物0.56万元
(三)上缴市委组织部76.3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1.5%。
(四)其他支出0.1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0.2%。全部为银行管理费及相关手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