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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株洲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8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

曾宪昌代表:

您在市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企业劳务派遣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力度的建议》已收悉。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业务科室对建议内容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您提出的意见建议非常专业、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对此,我们现将具体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公积金制度宣传

目前,中心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主要以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宣传以湖南日报、株洲日报、株洲晚报、株洲新闻综合频道、株洲广播电台、中心官方“两微一端”以及其他各类新媒体为途径,主动宣传业务政策、改革成效、优质服务等民生主题。线下宣传以领导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县市区管理部入企业进社区开展宣传宣讲活动为主,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

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心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形成政府宣传合力。3月25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届第五次全体会议,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列席会议,分管副市长、管委会主任罗绍昀和中心主任、管委会副主任徐冬生在会议上明确要求县市区政府加大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建制缴存等问题,以形成强大的行政合力推动制度落地。二是改进传统宣传方式。线上新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重点是与关注度高、阅读量大的株洲发布、新闻株洲等株洲官方抖音平台开展深入合作,提高制度宣传的推广度和宣传力。中心主任已与市委宣传联系,争取在省级和国家级层面推介株洲经验。线下新方法采取以上门服务精准宣传为主的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性,针对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惠民政策,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正在采取“包干制”的上门宣传方式,将惠民政策精准送到家门口,提高惠民政策的知晓度。三是强化宣传队伍建设。为全面加强宣传能力,中心目前正在主动推出宣传学习跟班制度,从各部门抽派职工至办公室开展跟班学习,提高中心各部门整体宣传意识和水平。今年4月,中心正积极筹备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培训,届时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办信息科等部门领导进行现场授课,专业化指导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能力。

二、关于选准归集扩面企业

近年,为提高归集扩面的精准度,中心业务科室负责整理“四上”企业名单,管理部负责与所属区域主管企业、财政及税收等部门对接,了解经营状况较好的规模企业名单,每年对“四上”企业进行上门走访。2021年,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分别带头走访了23家企业,县市区管理部负责人带队走访了43家企业。

2022年,为选准归集扩面企业,中心将通过“两保措施”提高归集扩面的精准性:一是以企业需求为方向,应保尽保。中心将对全市规模企业开展上门走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进行政策精准宣传,拉近与规模企业的距离。二是以职工投诉为重点,有诉必应。中心将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缴存人”的服务理念,只要职工有投诉,中心就一定有作为,及时开展上门执法,做好企业的催建催缴工作,切实维护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以劳务派遣为突破口,应缴尽缴。中心将加大与市人大和市政协的沟通力度,全力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制员工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切实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制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加大公积金缴纳监察和执法检查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监察和执法检查存在行为受限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约束,监察和执法难度大。一是《条例》约束。作为国家上位法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9年颁发以来,除2002年较大修订外,一直没有进行整体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没有明确赋予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强制执法权,住建部也没有出台明确的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主体权威性不够,行政执法力度不大,行政执法效果十分有限。二是优化营商环境约束。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国各地都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发力,严格贯彻落实“保居民就业”、“保市场主体”的方针政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辖区内未建制的企业进行大规模催建催缴的行政执法,反而被国务院大督查全国通报批评。2020年9月,北京住房公积金出台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建设的《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北京住房公积金执法领域内对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提倡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处理住房公积金违法案件,督促单位主动履行缴存义务。株洲住房公积金中心同样面临这个难题,执法过严就是政治站位不高、营商环境不优,不保市场主体;执法过松就是不讲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保住房民生,不担当作为,处于尴尬两难的局面。

虽然行政执法处于尴尬两难困境,但是中心仍然在行政执法上积极作为,2017年和2019年分别制定了《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和《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范》,明确了执法流程和具体操作。2017年11月,中心成立行政执法大队,具有执法资格证人员共38人,各县市区管理部均配备执法人员2名以上。自行政执法大队成立以来,以解决职工投诉为主,共受理职工投诉48起,下达《催缴通知书》569份、《限期改正通知书》10份、《限期缴存决定书》13份,累计处理42起投诉件,其中3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481.65万元,切实维护了在职职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如何摆脱行政执法困境,中心将坚持“既要讲执法力度,又要讲执法温度”原则,多措并举提高制度覆盖范围:一是积极争取行政支持。主动争取株洲市四大家和各县(市)区政府的更大支持,形成强大的行政合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催建催缴工作实效。二是强化民生事项考核。中心积极主动沟通,将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纳入“市民生100 ”考核,强化各县(市)、区责任意识,以目标为导向,提高县市区的建制效能。三是强化内部绩效考核。年初,根据省监管处下达的归集增长6%的任务,中心对各县市区管理部下达内部归集建制目标,将目标任务纳入中心内部绩效考核,压实归集建制责任,提高归集建制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强化与银行间合作。中心与业务受托银行开展深度合作,借助商业银行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开户等优势,充分调动商业银行助力住房公积金归集建制的积极性,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制度,事关千家万户,中心将始终牢记“一切为了缴存人”服务理念,在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的奋斗过程中,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在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上彰显新担当展现新作为,让株洲广大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发挥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优势,监督公积金中心依法安全运行,推动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单位: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731-28685585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