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株洲市委员会第2101190号提案的回复
一、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我市于2018年5月制定了《株洲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暂行办法》,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对象范围做出了较为宽松的认定,不仅包括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还包括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研究生,其中就包括您提到的青年科技人才。具体对象范围:1.国家级、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株洲市核心专家;3.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5.全日制硕士学位(含)以上研究生;6.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项目资金规模在五千万以上(含)的产权所有人。
凡符合上述对象范围且购买自住住房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注: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即可申请贷款,且申请贷款不受账户余额N倍数限制。
2.提高贷款额度。最高可贷额60万元。
3.购房面积不限。所购住房贷款不受面积限制。
4.已结清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
5.开辟绿色通道。在中心各管理部明确专柜办理。
综上,我市高层次人才不需要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也不会影响其贷款额度。最终贷款审批额度主要根据个人还款能力确定。
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
缴存职工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形下,可将同套住房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办理商贷结清时的贷款本金余额;在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结清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商转公;商转公不受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年限的限制。
欢迎想要办理商转公的我市青年科技人才携带相关资料到购房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商转公预审,预审通过后即可申办商转公业务。
三、拟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为进一步吸引高层次人才留在株洲、扎根株洲、奉献株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中心拟出台三条有关人才的政策:一是株洲市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可贷额度除长沙外全省最高;二是第2套房第2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低至30%,减少个人首付款金额;三是异地贷款职工与本地贷款职工同等享有贷款权益,在全国率先打破区域、户籍限制,有利于我市弹性引才。以上优惠政策,待3月下旬我市第四届五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计划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心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战略相关政策,支持我市高层次人才解决自住住房问题。我市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出台后,中心将加大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宣传,抓好政策落实,使住房公积金更好服务株洲经济社会发展,更好服务株洲广大缴存职工。
感谢您对株洲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