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
为及时处理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期中心内外紧急事务,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落实综治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值班活动,制定值班安排表并下发放假通知,中心干部职工要服从统一安排。各管理部根据统一安排,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实施本管理部值班活动,并于放假前将值班安排向办公室报备。
二、值班职责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主要负责接听、处理电话咨询、上级通知,督促物业安保人员巡查中心责任区域的安全状况、加强安保工作,遇到紧急、重要情况立即向值班领导请示汇报并妥善处理。
三、值班纪律
1.除另有规定外,值班领导和值班员一律电话值班,值班期间不得离开株洲市区(各县市管理部不得离开部门驻地),值班电话(手机)应保持通畅。
2.值班员应收集汇总中心机关和各县市区管理部值班情况,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果断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应认真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当日值班情况报值班领导同意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反馈,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3.公务车辆严格落实集中封存,严禁私自出车。节假日因公需使用公务车辆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中心机关党委和派驻纪检组书面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