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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法治建设报告

作者: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时间:2025-02-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重视指导下,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执法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现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全面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中心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召开专题宣讲会。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培训、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参加网络学习专题培训,实现干部职工学习全覆盖。二是党组常态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精神,常态化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学原文、悟原理、谈体会,掀起学习热潮。三是机关干部自觉学。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学法考法平台等媒介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理论学习,多层次、多角度提升了机关干部的法治素养。四是组织考试促进学。中心组织开展了学法考法,中心70人参考,通过率100%;中心职工22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此外还组织业务知识考试,融合党建理论、业务政策、行政执法和业务实操等多方面,做到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果。

(二)全面依法履职,展现公积金高质量发展新作为

中心扎实完成年度主要经济指标,2024年公积金新增缴存职工3.12万人;归集65.35亿元;受房地产市场影响,中心个贷率为67.16%,个贷逾期率为0%,实现增值收益4.17亿元。

1.强化业务管理,积极履职尽责。中心各管理部根据实际,结合“住房公积金宣传月”活动,开展系列线下宣传,广泛组织召开宣讲会;各管理部均建立“一企一档”台账,并对辖区企业进行摸排,确定重点归集对象,广泛寄送“给企业家的一封信”,分步推进建制走访,有效扩大企业建制面。

2.深化服务改革,持续优化公积金服务环境。通过监管平台向封存账户在20人以上的58个异地中心发布协助清理“睡眠账户”的函;积极配合推进长株潭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服务平台建设等工作,推广跨中心按月提取还贷业务,在与长沙、湘潭中心的基础上,拓展了省直中心协同办理异地按月提取还贷。持续巩固贷款“面签当天即放款”、商转公“带押转贷”、二手房“带押过户”等系列改革成果,全年办理二手房“带押转贷”业务18笔,发放贷款638万元;办理商转公贷款为2990笔12.62亿元,同比增长232%,为贷款职工节省约1.8亿元利息。

3.强化风险防控,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常规监督,围绕4个监管报告,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扎实开展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自评,强化体检结果运用,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修订《中心资金管理办法》,大额资金的调配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实施。严格业务稽核和奖惩兑现,落实管理部主任离任审计工作。

4.有效化解矛盾,扎实细致做好接诉即办。规范建制欠缴行政执法流程,妥善处置归集类信访投诉事件。修订《行政执法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全年办理市长热线663笔、12329热线158笔、马上就办派件28笔、百姓呼声11件,处理信访事项20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下达《催缴通知书》40次,移交法院强制执行10笔,准备法院强制执行16笔,为2049名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889.11万元,结案14起。

(三)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利用多种平台开展宣传。将宣传重点内容纳入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编制专题宣传栏、播放动漫微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线上宣传渠道,开通视频号、抖音号,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知晓率,线上自拍自导自演在两个平台发布了75个视频作品,累计阅读量达174.3万人次,同时组织了3场视频直播,累计在线解答问题4千多个,做到了广大缴存人对使用政策“可用可感可问”。

2.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服务引导作用,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3.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1.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截止到12月份中心提请法律顾问审查合同99份,审查文件5份,参与执法协调会6次,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信访接待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经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合法合规进行后,由市司法局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半年期间对外征求意见3次,参与外单位征求意见回复6次,并积极落实省规范性文件入库“回头看”工作,做到文件入库全、数据质量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府合同专项清查行动,中心对照《株洲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合同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合同文本、订立程序、风险预警、履约跟踪、档案管理等方面开展政府合同专项清查工作,以严肃的态度、严明的纪律组织开展了清查行动,切实抓好自查自纠、问题整改等工作,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合同监管缺失、合同履约不力、风险把控滞后等乱象,按时、按要求完成清理任务。

二、工作不足

近年来,中心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法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还需要加强。行政执法规范修订后,现行行政执法系统部分功能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新规范中的新要求,需要进一步优化升级。二是政策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没有充分挖掘使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在政策宣传中“以案释法”做得还不够到位。同时,宣传形式和渠道也需要进一步创新和拓展,开展普法宣传任务的方法和手段还不够多样化。对于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仍未能充分满足实际业务的需要。法律培训与实际工作的结合仍有待加强,理论学习的深度也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多元调解力度还需要加大。中心在办理执法案件过程中一直坚持调解优先,但对疑难复杂案件调解效果还不够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抓实法治政府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解决好当前住房公积金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法治建设固根本、利长远的作用,扎扎实实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要求。

(二)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始终把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要求贯彻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依法集体决策,不断提升中心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全面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提高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精准普法力度,全面提升普法效能。聚焦重点内容持续宣传,深入开展《民法典》以及住房公积金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聚焦重点群体精准宣传,强化市民、青年人以及企业职工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宣传,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度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聚焦多样形式创新宣传,坚持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坚持普惠式宣传与针对性宣传相结合,坚持多样化宣传与个性化宣传相结合,不断提高宣传实效。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27日